经教育部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各普通高校已完成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的编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适用范围。此次公布的各高校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是高校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3+1+2”选考科目模式的省份对学生提出的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是指:“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2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按选考物理、选考历史两个类别分别公布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进行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