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法学的阿基米德支点——以德国行政法律关系论为核心的考察

【摘要】:传统行政法学是以“行政活动的法律形式”为核心建构的体系。但是,现代社会利益冲突的复杂化与行政活动方式的多元化发展趋势,导致“行为形式理论”在法律事实的认知与解释的功能上均明显弱化。而“法律关系理论”则能够提供有关法律现象的全方位观察视角,并适合不同的社会利益关系结构与私人权利基础之分析和论证。因此,法律关系理论可作为行政法学体系建构的另一主要支柱,以分担行为形式理论在法体系中的过重负载。

【关键词】:行政处分  行政行为形式  行政法律关系  法学方法

   法学的体系化研究由来已久。从萨维尼提倡历史法学开始,法学的体系性思想在19世纪的法学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萨维尼认为,在历史中逐渐形成的实证法有一种内在的理性,它促成实证法内部具有统一性和关联性,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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